叶浩第二天下午回家拿户口本,李媛媛还在市一院上班。
叶浩用钥匙开的门。
下午三点半,家里没人,客厅窗帘拉着,光从缝里进来一条,落在方桌第三副碗筷上。
他站在门口换鞋,鞋柜上摆着父亲的一双黑皮鞋,鞋头朝里,摆得很正。
要办的事是真的: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明天下午收最后一批派遣材料,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两套;省考报名系统的学历核验也要上传。
李媛媛昨天说过“明天我带回来”,可明天她要加班。
他在电话里说“我自己拿”。
叶浩先去主卧,拉开衣柜最上面一层。
母亲的东西收得整齐:左边两只帆布袋,装换季衣物;右边一叠塑料收纳盒,最上面那盒贴着一张起边的标签纸,写着“证件”。
他把盒子端下来,放在床沿上开盖。
户口本在最上面,用皮筋捆着。
下面压着一叠发黄的纸,最厚的一份还装在一个牛皮纸袋里,袋口没有封,袋边上印着两行字:淮城市公安局城南分局,随案移转。
牛皮纸袋右下角贴着一张澄江市城南派出所的档案调阅单。
叶浩把牛皮纸袋抽出来,倒过来,先滑出来的是一张照片。
照片是三寸的彩照,边缘有一小块折痕。
里面的人穿着浅蓝色校服外套,短袖,头发扎得低,站在一堵白墙前面,手里举着一块硬纸板,上面写着日期。
她的脸很小,鼻头圆,是二十二年前的李媛媛,十七岁。
照片背面用蓝色圆珠笔写着三个字:李媛媛,后面跟着一个括注,他看了两遍才认出来是“外校”。
袋子里还有一叠单据:扣押物品清单、罚没款收据、退学申请。
退学申请是她自己写的,两百来字,钢笔,字迹比现在瘦,末尾签名那里写得重,墨浸到了下一页。
扣押物品清单上列了四行,其中一行印着“光盘二张,编号甜甜-1、甜甜-2”。
叶浩拿着那张清单,坐到了床边。
衣柜最底下,还有一个铁皮盒子。
盒子是那年装修剩下来的饼干盒装螺丝用的,样式老,图案是七八十年代那种牡丹花,铁皮边沿生了锈,盖子扣得很紧。
叶浩把它拖出来,掀开。
里面是三条旧毛巾和一只信封,信封里是一张对折的报纸剪报,2004年12月27日的《淮城日报》,社会版,《网络不是法外之地》。
他昨天在抽屉里看到的那张整版报纸,剪的就是这条;剪得齐,连“涉案金额四千余元”那半句都在。
信封底下还压着一张塑封的照片,是二〇〇六年春天的结婚照。
照片里李媛媛穿一件红色的外套,头发盘起来,脸上糊着一层妆,站在叶建平左边,两个人中间隔着一拳的距离。
她那年十九岁,比现在瘦一圈,领口扣得严,看不出任何东西。
照片背面写着一行字:二〇〇六年三月十八日,城南照相馆。
叶浩把两张照片并排放在膝盖上,一张十七岁,一张十九岁,中间隔着两年,一件退学申请和一次判决。
他把结婚照放回信封,位置压在剪报上面,跟原来一样。
叶浩蹲在地上,把那半栏字读了两遍,然后把剪报按原来的折痕折回去,信封也封好,盒子推回原处,衣柜门拉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