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并中风寒。杂伤寒者温病。风温。霍乱。本气自病。与凡痉湿 。皆与伤寒相涉于疑。故一一条辨而例论之。 然后各皆始得分晓而不惑。此伤寒论之所以作也。然诸病之所以有待于条辨例论。而后各皆始得分晓而不惑者。以皆统于六经也。六经各一经络脏腑。惟太阳独多始病荣卫之两途。诸病论经。论经者。经辨而病明也。伤寒与中风。则于论经之中。吃紧关系。严辨又在太阳之荣卫。盖风则病卫。寒则病荣。风寒俱有。则荣卫皆受而俱病。太阳一也。荣卫二。而病则三焉。此太阳所以分当严辨。而与余经不同也。过太阳。阳明以下。辨论乃得各归于经。所以自微而着。自少而多。 剩徒法而以方法具备者计之。筹其条目。法则迤逦已三百九十七。方则因仍已一百一十三。然而法中乃有一则曰。知犯何逆。随证治之之条。二则曰。知犯何逆。以法治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