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大郎的生日是十月初八。
他自己提前三天就开始念叨了。
第一天在饭桌上跟潘金莲说了一句“初八莫买肉,我去买”——说的时候筷子夹了颗花生米,花生米从筷子中间滑出去在桌上滚了一圈,他用手掌按住,塞回嘴里。
第二天收摊回来带了一小坛黄酒放在灶台角上,坛底磕在灶砖上——“咚”——闷的,他赶紧用手扶住,回头看了潘金莲一眼。
“没碎——没碎。”第三天天不亮就起来揉面,比平时多揉了两盆。
潘金莲在楼梯上听到他在灶房里哼小曲——调子走得不成形,每个音都不在它该在的位置上,但哼的人不在乎。
她站在楼梯中间听了一会儿,手指在扶手上按了一下——指腹压在木纹的疤节上。
然后继续往下走。
初八那天上午,他换了件新衣服。
衣服是潘金莲前几日连夜给他缝的,靛蓝色的粗布,领口的针脚比其他位置更密——那个位置最显眼,她多缝了一道线。
武大郎站在铜镜前面照了半天。
“金莲——”他把领子往外翻了翻,又翻回去。“你看我——还行不。”
潘金莲正在灶台边切葱花。
刀刃在砧板上停了一下。
刀刃和砧板之间夹了半段还没切断的葱段,葱汁从切口渗出来,在砧板上沁出一小片透明的湿痕。
她透过灶台上升起的水汽看向他——看的是那道领口的针脚。
她缝的。
每一针都是。
第一排针脚和第二排针脚之间的间距是她在油灯下一针一针数过的。
她用围裙擦了一下手指上沾着的葱末。手指在围裙上蹭了三下——拇指、食指、中指,一根一根分开擦。
“行。领子翻正了就行。”
武大郎又把领子翻了一遍。
手指粗,翻领子的时候拇指上的面粉沾了两点在靛蓝色的领口上——白的。
潘金莲看见了。
她没有走过去帮他拍掉。
只是把砧板上的葱花拢进碗里,刀刃在砧板边上刮了两下,把葱末清干净。
……
傍晚时分客人陆续到了。
隔壁卖杂货的张大户来得最早,手里拎着一小包红糖——是他店里压仓的货,糖已经结了块。
“武大——这个泡水喝。补血。”他把纸包放在桌上,手指在纸包上拍了两下。纸包底下漏出一小撮红糖粉末,落在桌面上。他没有擦。
然后是巷口的王铁匠,带来了两斤猪头肉,肉用荷叶包着,荷叶上还凝着煮肉时撇下来的油脂,凉了之后结成了白色。
“早上刚煮的——趁热切的,现在凉了。凉的也好吃。”他把荷叶放在桌上,手指在荷叶边缘上摸了一下——手指上的铁锈蹭在荷叶上,和油脂混成一道棕色的细痕。
最后来的是西门庆。
他跨进门槛的时候,武大郎正蹲在灶台边吹火。
炭火闷了一天,不太好烧。
他用竹筒吹了半天——腮帮子鼓起来又瘪下去,鼓起来又瘪下去,竹筒里吹出来的气在炭灰上翻起一层白雾。
额头上汗把面粉和灰糊成了一片浅灰色的浆。
“大官人——”他把竹筒往地上一搁。
竹筒在泥地上滚了半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