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月下旬,樱花落了。
夜鹰说想看樱花的是我,最后看得最认真的却是他自己。
植物园那一次之后,他又来L市出差,发消息问周末有没有空。
我说有空,他说那周六见。
没有问我想去哪里,直接发了餐厅的地址。
不是日料店,是一家开在老洋房里的西餐厅。他说这家的牛排不错,带我去尝尝。
周六傍晚,我换了一身衣服。
黑色的薄针织衫,外面套了一件卡其色的风衣,下身是深灰色的西装裤,脚上一双尖头黑色高跟鞋。
头发散着,化了妆。
出门的时候陈建国在沙发上看手机,头都没抬。
“出去吃饭?”他问。
“嗯。同事约的。”
“早点回来。”
“好。”
夜鹰比我先到。
他坐在靠窗的位置,穿了一件深蓝色的衬衫,袖子卷到小臂,没有打领带。
桌上放着一杯已经喝了一半的苏打水。
看到我进来,他站起来,帮我拉开椅子。
“你今天穿高跟鞋了。”他说。
“嗯。不行?”
“行。”他看了我一眼,“就是平时很少见你穿。”
“平时穿平底鞋舒服。”
“那今天是特意为我穿的?”
我看着他。“你觉得是就是。”
他笑了一下,没有再问。
这家店的牛排确实不错。
我要了五分熟,切开的时候肉汁渗出来,配着黑胡椒酱,口感很嫩。
他给我倒了一杯红酒,酒体饱满,有一点涩,但回甘很好。
“你好像很懂吃。”我说。
“以前谈过一个女朋友,爱吃。跟着她学了不少。”
“现在呢?”
“现在一个人,随便吃吃。”
他切牛排的动作很稳,刀叉几乎没有发出声音。我注意到他用餐的习惯——左手叉右手刀,切一块吃一块,不急不慢。
“夜鹰,”我说,“你以前的女朋友,都是什么样的人?”
他想了想。“各种各样的。有温柔的,有强势的,有粘人的,有独立的。”
“那你为什么都没成?”
“因为不合适。”他说,“不是她们不好,是我不适合她们。”
“你不适合她们?”
“嗯。我这个人,不太需要别人。她们觉得我不够在乎。”
我端起酒杯喝了一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