局是从一件小事铺开的。
那天晚上苏晚晴回来,把手机搁在餐桌的充电座上,进屋洗澡去了。屏幕亮起来,微信进来几条。林越端着水杯从桌边过,扫了一眼。
最上头那条是名片,没点开。下头一条是文字,落了地址和一串时间,末了跟一句,晚晴,项目就这一次,给我个面子。
发信人的头像是张半身照,油亮的分头,叼着根烟。
郑海涛。
林越端着杯子站住了。
这几天,他一直在等一样东西。
等郑海涛再往前拱一步。
车库那一回,算是头一遭。
两个人都没撕破脸,母亲甩得干脆,郑海涛脸上挂不住,也就退了。
这种人不死心。
越是被女人当众驳了面子,越要找回场子。
今天这条消息,就是往回收场子的。
林越记住了那个地址。
是老城区一家靠街的酒楼,三层,门口挂着红灯笼,底下一排树,树后头是饭店自带的停车场。
那地方不挤,晚上过了十点就没什么人。
把地址记熟,把时间记熟。
苏晚晴洗完澡出来,头发还湿着,把餐桌上的手机拿走了,什么也没说。
林越坐回书桌前,翻开卷子,心却不在卷子上。
局就这么成了。
往后几天,他只在心里过两遍:那天晚上,母亲要去那家酒楼,郑海涛也要去。
母亲不是心甘情愿去的,是被职务压着去的。
按住她的人到了场,她那身硬壳就没有平日里那么严实。
到时候,得有人在她跟前。
那个得是她儿子。
过了三天,到了那天。
那天傍晚,苏晚晴回来得早,比平常早了将近一个钟头。
进门就去洗澡,洗完进了自己屋。
林越在客厅写卷子,听见那扇门开了又关,衣柜的门响了几声。
过了半晌,她出来换装。
这一身,林越见过一回。
是几年前林父还在的时候,公司年会上穿的那身。
黑色的连身裙,垂到膝盖,料子哑光,收着腰。
裙子在她身上贴着,从肩一直勒到胯,腰收得细,胸把前襟顶起一道沉甸甸的弧,领口不高不低,只露出脖颈底下那一小片白,和锁骨两边往里收的两道浅沟。
裙子下面,是那双腿,裹在一层薄黑丝里,从裙摆边缘连下来。
她换上了那双最细的高跟,跟又长又窄,黑色的。
苏晚晴坐到梳妆台前补妆。
镜子前那只手先拿起眉笔,补了眉,又拿起眼线。
对着镜子微微偏头,那双眼本就长,往上挑,这会儿描过一道,眼尾往上甩得更明显。
眼睑上擦了一点褐色,晕开,把那双眼睛衬得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