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)是:此。指上文两种见解。
(3)盗:偷。
(4)无取:不赞同。
(5)禄:俸禄。此作动词用。
(6)诸:“之于”两字的合音。
(7)曰:是。
(8)贼:害。
【译文】
有人说:“地位和财富,操纵在自己手中。用智慧技巧去追求,就能得到;不去追求,就得不到。和命运有什么关系?”有人说:“并非如此。有人去追求,不一定能得到;有人不去追求,却得到了。这都是命运的关系,和人的努力有什么关系?”
这两人出去以后,有人问道:“这两人的话,谁才对呢?”我答道:“两者都是害人不义的话。主张用智慧去追求的,有如偷耕别人的田;认为都是命运关系的,有如不耕种却想收成。我都不赞成。遵循正当的方法,通过正当的渠道,即使给他能拥有千辆马车的俸禄,将他提拔,给他在卿大夫以上的地位,可以接受而不必推辞,这不是贪心;因为为私利的因素少,而有利于天下的因素多,所以不推辞,和命运有何关系呢?如果不是遵循正当的方法而取得,不是通过正当的方法而享用,即使微小如一顿饭,还不能接受,何况是地位与财富这么重大的呢?这不是廉洁;因为对人有利之处少,而妨害道义之处多,所以不能做,和智慧有何关系呢?如此说来,一个君子心术应当如何,也就可以了解了。”
作者:李翱
荆轲感燕丹之义,函(1)匕首入秦劫(2)始皇,将以存(3)燕霸诸侯。事虽不成,然亦壮士也。惜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。始皇之道,异于齐桓,曹沬功成,荆轲杀身,其所遭者然也(4)。及欲促(5)槛车(6)驾(7)秦王以(8)如燕,童子妇人且明其不能,而轲行之,其弗就(9)也非不幸。燕丹之心,苟可以报(10)秦,虽举(11)燕国犹不顾,况美人(12)哉?轲不晓而当(13)之,陋矣。
【注释】
(1)函:本意为盒子,此处作动词用,有夹藏之意。
(2)劫:胁迫。
(3)存:保全。
(4)始皇之道……其所遭者然也:据《史记·刺客列传》,曹沫为鲁庄公大将,因与齐国战败而使庄公割地求和,当齐鲁二两国盟会于柯地时,曹沫以匕首挟持齐桓公,桓公乃答应必归还鲁的失地,后曹沫在齐战中所丧失的土地果然如数归还。
(5)促:催迫。
(6)槛车:囚车。
(7)驾:载。
(8)如:到。
(9)弗就:不成功。
(10)报:报复,报仇。
(11)举:通“与”,给予。
(12)美人:据《燕子丹》,太子丹曾在华阳台酒宴中,唤美人弹琴助兴。荆轲称赞美人琴弹得极好,太子丹便欲将美人赠送给荆轲,荆轲却说只是爱那弹琴的手罢了,太子丹于是将美人手剁下,以王盘盛了送给荆轲。
(13)当:承当。
【译文】
荆轲感激燕太子丹礼遇的情义,于是在地图中夹藏了匕首到秦国去刺杀秦始皇,以保全燕国并使燕称霸诸侯。事情虽失败,但也可算是位壮士了。可惜他智谋有限,无法认清情势的细微变化。秦始皇做人做事,和齐桓公不一样,因此曹沫成功了,荆轲却失败被杀,他们会有这样的遭遇也是很自然的。而想用囚车胁迫秦王,把他押到燕国去,就是连小孩子女人家也知道是无法做到的事,荆轲却偏要去做,他的失败也不能说是不幸的了。燕太子丹的用心,只要是能报复秦国的,就算送上整个燕国也在所不惜,何况是一双美人的手呢?荆轲不明白这种心态而承担下刺秦的任务,实在是见识浅陋。
辩害
作者:罗隐
虎豹之为害也,则焚山,不顾野人(1)之菽粟(2);蛟(3)蜃(4)之为害也,则绝流(5),则不顾渔人之钓网(6)。其所全(7)者大,所去者小也。
顺大道而行者,救天下者也;尽规矩(9)而进(10)者,全礼义者也。权(11)济(12)天下,而君臣立,上下正,然后礼义在焉;力不能济于用,而君臣上下之不正,虽抱空器(13),奚所施设?
是以佐盟津之师,焚山绝流者也;扣马而谏,计菽粟而顾钓网者也。于戏!
(1)野人:山野居民。
(2)菽粟:泛指庄稼。菽:豆类。粟:谷类。
(3)蛟:古称蛟龙,似蛇而有四足,能害人。
(4)蜃:蛟类动物,似蛇而大,有角。